关于江苏大生集团汽车发展有限公司4号、5号展厅招租公告
2022-08-22
一、标的基本信息 1.名称:江苏大生集团汽车发展有限公司4号、5号展厅 2.地址:大生路1号 3.出租面积:4700平方米 4.出租底价:142万元 5.投标保证金:15万元 6.出租期限:3年 7.出租用途:新能源汽车销售及服务 8.交易方式:现场竞价 9.投标起止日期: 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8月31日11:00 10.其他说明:出租标的具体情况请实地查勘,以现场 实际情况为准。 二、出租方信息 1.出租方名称:江苏大生集团汽车发展有限公司 2.出租方联系人:焦潇 联系电话:13912269801 3.投标地址:大生路1号 三、现场查勘时间及地点 1.查勘时间: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8月31日 (节假日除外) 2.查勘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大生路1号 3.查勘联系人:焦潇 13912269801 四、交易条件和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保证金缴纳 保证金交纳账户:32001642636059885888 保证金账户名称:江苏大生集团汽车发展有限公司 保证金账户开户行:建行南通港闸支行 保证金事项说明: 1.转账汇款交纳的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应以意向承租方名义转账汇款,并要求银行在进账单上备注标的名称,不接受现金。 2.保证金的退还。被确定为意向承租方的,待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交易保证金转作承租押金(不计息)。保证金不可转为租金、物业管理费或水电费。未被确定为意向承租方的,其保证金在竞价后7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不计息)。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如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提供虚假资料的;(2)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 (3)投标人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4)已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规定时限内受让方无故拒绝签订产权转让合同;(5)产权转让合同签订后,无故未依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并且经催告在合理期间内无故仍不支付交易价款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意向承租方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 3.意向承租方应无不诚信的行为或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事项说明: 1.出租标的交接时按房屋现状(场内设备另行协商)为准; 2.意向承租人需提供经营新能源汽车的真实证明。受让方中标后应协助处理传祺库存车辆以及承接传祺、奔腾、宝沃等品牌售后服务问题。 五、意向承租方需要提供材料 1.企业法人 : (1)营业执照 (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新能源汽车的真实证明; (4)出租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自然人 : (1)承租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有委托,提供授权委托书(经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经营新能源汽车的真实证明 (3出租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其他:意向承租方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并在投标文件封皮明显处注明:江苏大生集团汽车发展有限公司4号、5号展厅出租投标、意向承租方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并说明“开标时启封”的字样。 六、评标方法 1.开标日期:投标截止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开标 2.评标方法:经公开征集只产生1个意向承租方,按出租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经公开征集产生2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竞价(电话竞价),竞价上涨幅度5000元/次,按意向承租方报价最高者为中标方,同等价格下,江苏大生中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享受优先承租权。意向承租方报价低于出租底价的为废标。 3.开标确定承租方且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后:发送中标通知给承租方,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物业管理合同,承租方交易保证金可转为租赁保证金,承租方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 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在确定意向租赁前须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含附件房屋租赁合同及物业管理合同)及出租方提供的材料,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中标后,承租方如有拒不签订合同等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另外报价不得低于出租底价否则为废标。
附件一:房屋租赁合同 附件二:物业管理合同 附件三:大生路1号-4号、5号拟租展厅平面图
江苏大生集团汽车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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